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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及时申请测绘资质证书延续的工作提醒
索 引 号:
11370000MB2852565A/2026-01333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6年07月23日
发布机构: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主  题:
测绘行业管理
有效期说明: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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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及时申请测绘资质证书延续的工作提醒

时间: 2026-07-23

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测绘单位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据统计,2026年年底前后我省将有一批测绘资质单位证书集中到期。

请相关测绘资质单位密切关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资质延续业务,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31-51791238,0531-67710805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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